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3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6-9 | 有效期至: | 2028-6-8 |
农药名称: | 丙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8-12-12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15%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掌握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每亩兑水45~60公斤,搅拌后均匀喷雾。 2.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敏感;棉花、瓜豆类、苜蓿和高粱、十字花花科蔬菜和核桃花期有药害,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这些作物上。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作用,兼较强渗透性,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勿与其它强酸或碱性物质混用。施药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开花植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对鸟类高毒,注意对鸟类保护。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轻微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胸闷、疲劳乏力及多汗等。重症者出现大汗、腹痛、眼睛疼痛、瞳孔缩小、流涎、呼吸困难、心率加速、抽搐及昏迷现象。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解毒药剂:丙溴磷为阿托品、肟制剂如双复磷、毒死蜱,为阿托品、解磷定为其解毒剂,解毒剂使用须遵守医嘱,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行入呼吸道。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