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130119-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30119 首次批准日期: 2013-6-4 有效期至: 2028-6-3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苯菊酯 transfluthrin 1.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取出药液瓶,拧开瓶盖,将药液瓶向右慢慢旋紧于加热器中,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指示灯亮时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每瓶可持续使用300小时,药液用完后,拔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更换药液。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配制而成,对蚊有一定的驱杀作用,适合于家居、宾馆等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1.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2.使用时保持加热器不被异物覆盖。3.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4.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通风。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皮肤接触:揭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3、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4、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5、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3、不能贮存在阳光直射及温度超过50℃的地方,远离火源或热源。4、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5、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6、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7、产品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振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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