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2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8 | 有效期至: | 2028-5-27 |
农药名称: | 阿维·甲氰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5% |
甲氰菊酯 | fenpropathrin | 5.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红蜘蛛 | 2240-35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红蜘蛛盛发初期进行均匀喷雾,每亩兑水15-2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对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残效期较长。它不杀卵,干扰神经生理活动,螨类成、若螨和昆虫与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禁止倒入河流、池塘等避免污染水源。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本品由菊酯类农药和阿维菌素混配而成。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2、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甲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吐服,可洗胃不可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