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2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8 | 有效期至: | 2028-5-27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中农立华(天津)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8%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63.8%。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5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园 | 杂草 | 130-25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可根据柑橘园杂草草相、草龄和发生密度,在推荐范围内适当调整剂量,应避免因飘移问题对柑橘树及周边作物造成危害。(2)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3)施药时期及方法: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将药均匀喷施于草茎叶上。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适用于柑橘园防治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剂须先溶于水。(2)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田,禁止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须穿戴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 (4)施药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本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使用后的包装物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5)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昏、乏力、恶心、呕吐。本品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原包装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水源和火源存放,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