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2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8 | 有效期至: | 2028-5-27 |
农药名称: | 双氟磺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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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7%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双氟磺草胺 | florasulam | 97%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外观为白色粉末,双氟磺草胺是三唑并嘧啶磺酰胺类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以传导至杂草全株,杀草彻底。在低温下药效稳定。双氟磺草胺杀草谱广,可防除麦田多种阔叶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废弃包装处理方法,量小时,用腐蚀酸分解或用掩埋法处置。若可能,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用安全掩埋法处置。2.接触药剂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装卸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装卸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3.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4.该物质发生火灾时请使用二氧化碳、化学干粉、泡沫或水做为灭火剂。5.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和废弃物质,不能污染水源,鱼塘。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反复接触可能造成皮肤刺激和红斑。2.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误入眼要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 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请就医。4.若误服,立即就医,不得自行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保持容器密封。2.远离儿童、热源和火源,加锁贮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 3.运输中出现渗漏、散落,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