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1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7 | 有效期至: | 2028-5-26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焦作华生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卵孵化盛期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施药防治,均匀透彻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配药及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穿长袖衣和长裤;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用药时应避免污染水源,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该药。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视力模糊、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溅染皮肤可用大量肥皂及清水冲洗,并换洗污染衣物;如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若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药为阿托品和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