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1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7 | 有效期至: | 2028-5-26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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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 | 10-20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水稻移栽后5-7天,拌细土均匀撒施。施药时保持3-5厘米水层(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药后保水5-7天。漏水田应注意保水。2.每季最多使用1次。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磺酰脲类内吸传导型水稻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田阔叶杂草、莎草和幼龄稗草,包括野慈姑、眼子菜、四叶萍、节节菜、鸭舌草、雨久花、萤蔺、牛毛毡、泽泻、三棱草、水莎草、异形莎草和稗草等。 |
注意事项 |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施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施药后,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手脸等身体裸露部分。4.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