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1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0 | 有效期至: | 2028-5-19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0-27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6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5-7克/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水稻移栽后5~7天,按亩需药量毒土法施药;精细整地,用药时田间应有3~5厘米水层,并保持5~7天。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磺酰脲类内吸传导选择性水稻田除草剂,可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三棱草、矮慈姑、泽泻、雨久花、眼子菜、萤蔺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施药时要避开对本品敏感的阔叶作物。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对后茬敏感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应在80天以上。 2本品对蜂、鸟、鱼、蚕低毒。 3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过程中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送医院诊治。2如误服,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勿与医药、食物、种子和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