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1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0 | 有效期至: | 2028-5-19 |
农药名称: | 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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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草胺 | pretilachlor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50-70毫升/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水稻移栽后3-7天,每亩用制剂量50-70毫升与10-15千克细潮土拌匀后,均匀撒施于田内,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于选择性除草剂,被植物吸收后,直接干扰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并对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有间接影响。受害杂草幼苗扭曲,生长停止,直至死亡,水稻对丙草胺有较强的分解能力。 |
注意事项 | |||
1、施药后,田间水层应保持浅水层-3-5cm,保持3-5天。排水应安排在傍晚进行,以利稻苗恢复。2、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用清水清洗并换衣。3、本品对鱼有毒,清洗施药器具的水和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药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表现:会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中毒急救:1、目前没有特效解毒剂,如果口服中毒,应立即就医,对症治疗。2、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如果吸入中毒,要立即转移到清洁通风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防高温、雨淋、撒漏。贮存温度应避免低于零下10℃或高于35℃。2、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一起贮存或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