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19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5-17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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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350-4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在杂草生长旺期用药,用药方法为喷雾,用水量为450升/公顷。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雾,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能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定向喷雾时不能接触作物的任何部位。使用时应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如施药后4-8小时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用清水稀释药液,否则会降低药效。 |
产品性能 | |||
草铵膦属次胺膦酸类高效、低毒、对环境友好的非传导性灭生性除草剂、在土壤中易降解,对作物安全、不易漂移,除草谱广,活性高,用量少,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除草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施药后7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2、使用时应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3、本品对鸟类和藻类中毒,使用时严禁药液流入河塘,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是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服,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病加锁保存;避免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避免低于-10℃贮存,产品码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