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里随意配乐或涉嫌侵权!法官提醒:有人一首歌赔了2800

目前,短视频为国民娱乐最重要的一个载体,创作者在制作短视频时,普遍都会选择背景音乐,丰富短视频的内容。不过,在选歌的时候,要注意规避版权问题,可能一不小心就会侵权。

据报道,近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因为一首歌,向创作者赔了2800元。

短视频里随意配乐或涉嫌侵权!法官提醒:有人一首歌赔了2800

据悉,小旭音乐将其《望月之城》等音乐作品,在互联网广告中影音同步行为所需的相关权利,授权给了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

后来,而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发现桐乡某商务公司,在其网店页面推广商品时使用了小旭音乐《望月之城》的音乐片段,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桐乡某商务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设的网店页面向公众展示《望月之城》的音乐片段,侵害了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对该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桐乡某商务公司虽已停止侵权,但仍需赔偿相应损失。

鉴于桐乡某商务公司未因使用该音乐获取较大利润,同时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支出了必要的取证维权费用,法院对赔偿金额进行调解。

最终,桐乡某商务公司同意赔偿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2800元,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

背景音乐都是具有著作权的,也就是版权,个人或者商家随意添加背景音乐是一种侵犯著作权利的行为。不能在没有取得著作权人的允许并支付报酬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作品进行传播。

但如果该视频是一个免费的视频,比如一段舞蹈,仅为展示个人才艺,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盈利的行为,那么这个视频中使用背景音乐就不是侵权行为。

如果商家用某一视频进行企业宣传或者产品销售的话,没有取得著作人许可的情况下,即为侵权,若著作人追究侵权责任,商家也大概率将要对此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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