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17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5-17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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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红土地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400-6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应喷雾均匀。本剂以杂草茎叶吸收发挥除草活性,无土壤活性,应避免漏喷,确保杂草叶片充分均匀着药(30-50雾滴/平方厘米)。一般在杂草出齐后10-20厘米高时,采用扇形喷头均匀喷施。选无风、湿润的晴天施用,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施用,以免药效减低。施用后6小时后下雨不影响药效。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应采用定向喷雾法均匀喷雾,避免漏喷和重喷。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有机磷类非选择性杀型苗后除草剂。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杂草,谷氨酰胺合成受抑制,导致植物体内铵累积、光合层被破坏,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
注意事项 | |||
1.干旱及杂草密度、蒸发量和喷头流量较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采用较高的推荐制剂用量和对水量。 2.不可与土壤消毒剂混用,在已消毒灭菌的土壤中,不宜在作物播种前使用。配药时应在喷雾器内先加入少量清水,再加入施药量,最后补足余量清水混匀后喷施。3.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避免溅入眼睛。应在通风处开启包装物,避免污染。 4. 配药和施药时,应戴手套,穿防护服、雨靴等,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5. 配药时,用清水对盛过药剂的包装瓶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喷雾器中。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它用;使用后的施药器具应及时清洗,但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本品时避免其污染地表水等生态环境。6. 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8.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若本产品溅到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场地,到空气清新的地方,保持呼吸畅通;误服,立即催吐,并带标签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热源或火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过程中严防泄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