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06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12 | 有效期至: | 2028-5-11 |
农药名称: | 氧氟·甲戊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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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4%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氧氟草醚 | oxyfluorfen | 14% |
二甲戊灵 | pendimethalin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50-8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大蒜地播后苗前,每亩兑水50-60千克喷雾作土壤封闭处理施药1次。 |
产品性能 | |||
34%氧氟·甲戊灵乳油系二甲戊灵和乙氧氟草醚的复配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大蒜地单、双子叶杂草,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使用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
1. 每季大蒜上最多施药次数为1次。2. 本品对鱼高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3. 该药用量少,活性高,对水稻、大豆易产生药害,施药时避免药液飘逸到邻近作物上。4.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防护镜和口罩,注意不要露出皮肤和眼睛,不要吸烟、喝水和进食,施药后要洗手、脸、用强碱将作业服及用具洗净。5. 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烧毁或深埋,不得留作它用。6.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对眼中度刺激作用。 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毒性。2.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 3.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对症治疗。4. 吸入:去污染,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施行人工呼吸。休息,给予医疗护理。5. 食入:不准催吐,立即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 本品在储运过程中,必须严防潮湿、日晒、雨淋,存放阴凉、通风、干燥处,注意防火,远离火源或热源。2. 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或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