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05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9 | 有效期至: | 2028-5-8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3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莎草科杂草 | 10-15克/亩 | 喷雾或药土法 |
移栽水稻田 | 阔叶杂草 | 10-15克/亩 | 喷雾或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移栽后5-7天,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开始萌芽至2叶期前施药效果最佳。2、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深水层,施药后(不可向外排水,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保持此水层5-7天后转正常田间管理。 |
产品性能 | |||
苄嘧磺隆是磺酰脲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导致敏感杂草死亡。苄嘧磺隆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的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活性较高,请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严格按照本标签推荐剂量及方法科学用药;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漱口、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2、施药时避免将药雾喷洒或飘移到邻近的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一个作物生长季最多用药一次。4、施用本品的田块,耙田要平整,以免有露水地段而影响药效;杂草较大或二次用药时,应选择推荐剂量上限值并采用喷雾法用药。5、施药后空袋(瓶)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属微毒农药,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若药液溅在皮肤上,可用肥皂水洗干净;溅入眼内,应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请就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误食可饮用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加锁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干燥处,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贮、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远离高温、有明火的区域,避免碰撞、暴晒、雨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