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05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12 | 有效期至: | 2028-5-11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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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90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20-14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春大豆田 | 部分阔叶杂草 | 120-14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20-14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春玉米田 | 部分阔叶杂草 | 120-14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夏玉米、花生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对马唐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活性高,反枝苋敏感,对藜、马齿苋、龙葵等一年生阔叶杂草有一定防效并抑制生长。 |
注意事项 | |||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2]遇高温或低温、高湿、有积水情况,易产生药害。[3] 谷子、高粱、黄瓜、菠菜等对该药面感。[4]每季最多使用一次。安全间隔期为80天。[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完毕后应及时用清水和肥皂洗手洗脸等。[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