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302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5-8 | 有效期至: | 2028-5-7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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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上思县安格特生物科技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质量浓度220克/升。精草铵膦铵盐21.9%。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草铵膦 | glufosinate-p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0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推荐兑水量30—45公斤/亩施药。2.需用清水配药,勿用浊水,以免减低药效,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3.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施药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鸟类保护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若本产品溅到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场地,到空气清新的地方,保持呼吸畅通。误服,立即催吐,但勿给已昏迷的患者经口喂任何东西,并带标签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