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302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5-8 | 有效期至: | 2028-5-7 |
农药名称: | 氯虫苯甲酰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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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辉隆集团银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虫苯甲酰胺 | chlorantraniliprole | 3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4-6克/亩 | 喷雾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7000-9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的适宜施药时期为二化螟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用水量30—60公斤/亩;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的适宜时期为苹果树桃小食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蛀果前,喷雾施药。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30天;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天气,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酰胺类内吸杀虫剂,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害虫摄入后数分钟内即停止取食。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苹果树桃小食心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家蚕和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2.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本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接触:立即褪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与大量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送医就诊。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送医就诊。吸入: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送医就诊。误食:不慎误食,马上停止食用,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