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08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22 | 有效期至: | 2028-4-21 |
农药名称: | 稻瘟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昆明百事德生物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稻瘟灵 | isoprothiolane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75-1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苗瘟:插秧田,在插秧前一周,苗床喷雾。2.防治叶瘟: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3.防治穗颈瘟:在孕穗后期或齐穗期使用,效果更佳。4.根据发病情况,酌情考虑用药次数,用药间隔为1-2周。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剂具有内吸、预防、治疗、持效期较长,抗雨水冲刷、药效明显、毒性较低等特点。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2.按照规定用量将本农药均匀喷洒。3.不可同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4.施药时须戴口罩和手套,以免吸入或皮肤皮肤接触药液。喷药后要用肥皂洗净脸、手和脚等露在外面的皮肤,清水漱口。5.施药后的器械不得在水塘内洗涤,避免对藻类和鱼类的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应禁用。6.使用过的空包装物应填埋或焚烧。7.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剂。 |
中毒急救措施 | |||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毒性较低。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干净。3、不慎误服,可用浓食盐水洗胃后保持安静,携本标签立即请医生治疗。无特殊解毒药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本品易燃,远离火种、火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