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噻苯隆登记证PD20130835-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835 首次批准日期: 2013-4-22 有效期至: 2028-4-21
农药名称: 噻苯隆 毒性: 低毒

植物生长调节剂噻苯隆登记证PD20130835-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噻苯隆 thidiazuron 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脱叶 30-40克/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登记作物为棉花,防治对象脱叶,制剂用药量30-40克/亩,使用方法茎叶喷雾。2、在棉花自然吐絮率达到40-60%左右时,每亩兑水30-40公斤全株均匀喷雾处理,10天开始落叶,吐絮增加。在登记核准剂量范围内,环境温度较高的情况下或棉花长势较弱的棉田用低剂量,在环境温度较低或棉花长势较强的棉田用高剂量。大风天或降雨前,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药剂被棉花吸收后,可及早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有利于机械收棉花并可使棉花收获提前10天左右。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一次。2、本品是一种接触型脱叶剂,施药时应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使植株叶片充分触药,以达到预期的脱叶效果。3、施药时不宜早于棉花开裂率低于60%,以免影响产量和质量。4、施药注意气温变化,用药后3-5天内最低气温不低于12℃,有利于药效的发挥,一定要避开强降温期施药。5、施药注意不要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6、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7、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品,施药人员打药时必须穿戴防毒口罩,眼镜,穿长袖上衣、长裤鞋、袜等;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等;工作后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药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2、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皮肤一旦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不要催吐,立即带标签就医,使病人静卧勿动,请医生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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