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1300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17 | 有效期至: | 2028-4-16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3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0克/升 | ||
备注: | 虫螨腈质量分数:21.4%。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24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土壤 | 白蚁 | 25-50毫升/平方米 | 喷洒 |
木材 | 白蚁 | 2毫升/平方米 | 涂抹或浸渍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2.由专业人员使用。3.土壤处理:将本品按照100-200倍稀释(0.125-0.25%)后,对需处理土壤喷洒或灌注处理。每平方米使用稀释药液4-5升。4.木材处理:将本品按照100倍稀释(0.25%)后,每平方米涂刷至少200毫升稀释药液,或置于药液中浸泡至少6小时。 |
产品性能 | |||
1.本品用于土壤及木材中白蚁的防治。2.虫螨腈是一种新型吡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作用,兼具触杀活性。3.虫螨腈为非驱避性白蚁防治剂。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或眼睛。在药液干燥前,请不要未穿防护衣进入处理区域。2.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3.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一旦有药液溅出,用泥土或吸收材料吸收。毁掉空包装袋,并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处置所有的废弃物。7.使用过的药械需清洗三遍,在洗涤药械或处置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水源。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2.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请教内科医生。3.不慎吞服,勿催吐,应携此标签立即请医生诊治。4.医生使用:此化合物没有特殊的解毒药,误服的治疗应该控制中毒症状及临床状况。因为误将芳香烃溶剂吸入肺中,会增加化学肺炎及肺水肿的危险,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并加锁保存。2.保持装有药液的容器密封。3.不要使用装过药液的容器贮存饲料。4.不要存放在阳光直射或高温处。远离热源,明火或火花。5.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