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043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3 | 有效期至: | 2028-4-17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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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龙田丰生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7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25-3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止水稻稻瘟病:在叶瘟病症状出现之前适时施药。如属轻度病害可在稻叶上初见少量病斑时(株发病率5%-10%)施药,如需取得较持久的防治效果,可在第一次施药后18-24天进行第二次施药。2、防治稻穗颈瘟及稻瘟病:应在孕穗期自始穗期施用。最适宜施药期为田间初见稻穗,而其他稻株仍处于孕穗之际(破口期)。如天气有利于病害继续侵染,则需在第一次施药后10-14天进行第二次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水稻稻瘟病的防治药剂,是具有较强内吸性的杀菌剂,能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植株各部。抗雨水冲刷能力强,喷药一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药。 |
注意事项 | |||
1、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时,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三天。2、施药应选早晚风小,气温低时进行。晴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气温高于28℃、风速超过每秒4米时应停止施药。3、安全间隔期:水稻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4、配药、施药时应戴防护服、口罩、手套、长靴,施药期间不得吸烟、饮食,施药结束后应立即清洗手、脸及裸露部位。清洗施药器具不得污染河塘等水域。5、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不慎中毒者,应移至新鲜空气处;经口摄入者应催吐,无特殊解毒药剂,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