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07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12 | 有效期至: | 2028-4-11 |
农药名称: | 氟啶·丙溴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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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长青润慷宝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啶脲 | chlorfluazuron | 1%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2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棉花棉铃虫应于害虫卵孵盛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2.对棉花、瓜豆类、苜蓿和高粱、十字花科蔬菜和核桃花期有药害,不宜使用,施药时应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氟啶脲和丙溴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氟啶脲作用机理为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蜕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脱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丙溴磷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使神经递质乙酰胆碱积累,胆碱受体被反复激活,造成昆虫神经过渡兴奋而死亡。两者混配,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本品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后的棉花至少应间隔21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服。3、本品对鸟类、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赤眼蜂有毒。在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养蜂地区及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本品对虾、蟹等甲壳类生物剧毒,不得在水田及虾、蟹养殖附近使用。5、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勿将本品与碱性物质和铜制剂混用,施药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8、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9、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不适就医。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若判断为丙溴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型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混放混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