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06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8 | 有效期至: | 2028-4-7 |
农药名称: | 西玛津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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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西玛津 | simazine | 9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春玉米田:160-200克/亩;夏玉米田:120-16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为选择性除草剂。2.于播种后出苗前均匀喷雾土表。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白色固体颗粒,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杀草作用较迅速,是一种光合作用抑制剂。本产品用于防除甘蔗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 西玛津对后茬敏感作物有不良影响,对小麦、大麦、棉花、大豆、水稻、十字花科蔬菜等有药害。 2. 气温高有机质含量低、沙质土用量少,药效好。反之使用登记批准高剂量。 3. 喷雾器具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4. 勿与强酸或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5.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用腐蚀酸分解或用掩埋法处置。若可能,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7.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等裸露部位。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眼睛、上呼吸道刺激等。2.不慎入眼,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仍感不适,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后要用清水充分清洗干净。3.误服,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去医院就诊。4.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包装密封。应与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2.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