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301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4-3 | 有效期至: | 2028-4-2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精喹禾·乙羧氟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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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贵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 |
乙羧氟草醚 | fluoroglycofen-ethyl | 0.9%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2.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40—60公斤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乙羧氟草醚、精喹禾灵和草铵膦复配制剂,乙羧氟草醚为激素类型选择性除草剂,可防除马唐、苋等阔叶杂草及萌芽期禾本科杂草。精喹禾灵为苯氧脂肪酸类除草剂,在禾本科杂草与双子叶作物间有高度选择性。草铵膦属于有机磷类非传导性灭生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飘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3.施药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护目镜、鞋等,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5.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6.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2.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3.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4.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为易燃液体,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产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