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05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2 | 有效期至: | 2028-4-1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1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施药间隔期为7-14天,连续施药2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与丙环唑混配而成的农用杀菌剂,防治水稻纹枯病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不利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便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