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05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2 | 有效期至: | 2028-4-1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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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7%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2-4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害虫卵孵盛期或低龄若虫期使用,喷雾时要均匀。 2、使用时根据需要量现用现配。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施。 |
产品性能 | |||
本品有效成分为半合成抗生素,属大环内酯双糖类结构,属杀虫杀螨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本品用于防治甘蓝上的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宜与呈碱性物质混用。建议和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对甲氨基阿维菌素产生抗药性的地区不宜使用本品。 4、本品对蜜蜂、家蚕剧毒,对鱼高毒,对鸟中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后包装物等应回收妥善处理。 5、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不要迎风施药。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若沾上皮肤或进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并要及时送医院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为有毒品,贮运时应用专用工具运输,应有危险性特性说明和标志。 3、本品应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存放,上锁保管。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