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05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3-27 | 有效期至: | 2028-3-26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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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金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88%。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8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园 | 杂草 | 120-18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2、定向喷雾时不能接触作物的任何部位。使用时应该注意避免漂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喷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4、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一般施药后7-10天开始见效,请不要重复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酮基莽草素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后的柑橘至少应间隔21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时,应戴面罩覆盖口及鼻,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药液要用清水配制,用浑水会降低药效。 4.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6.使用过的空袋,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袋内保存,密封袋口。7.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皮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 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宜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贮存在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