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04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3-18 | 有效期至: | 2028-3-17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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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恶苗病 | 4000-8000倍液 | 浸种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于水稻播种前浸种2-5天,然后催芽。 |
产品性能 | |||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可有效地防治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作物病害,如水稻恶苗病。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施药次数1次;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故严禁将浸种和浸果后的残余药液倒入江河、湖泊、水渠及水产养殖区域。3.配药和用药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4.配药时,用清水对盛有药剂的包装瓶至少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容器中。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药剂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他身体裸露部位,及时清洗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8.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1.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2.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此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防雨处;2.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4.贮存温度在0℃~30℃间,不超过50℃;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