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04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3-18 | 有效期至: | 2028-3-17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沾化国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1.5% | ||
备注: | 备注:乙草胺含量:900克/升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8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80-9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90-10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作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用水量40-60公斤/亩。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大风天或下雨前,大水灌溉前,请勿施药。施药前整地要平整,避免有大土块及植物残渣。2、覆膜田应以实际喷药面积计算用药量。3、低洼积水田雨后要及时排水。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旱田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的芽鞘或下胚轴吸收传导,因而,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未出土即被杀死,如果土壤水分少,杂草出土后,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最后至整株枯死。本品对马唐、旱稗、牛筋草、狗尾草、画眉草等具有很好的防效,对反枝苋、藜、马齿苋、龙葵等阔叶草也有一定的防效和抑制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做土壤处理,不能做杂草茎叶处理。每季使用一次。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3、本剂活性较高,应准确、严格用药量。4、黄瓜、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禁止使用。施药时,要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7、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