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12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3-16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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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科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6-1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2、在发病初期和始盛期使用。3、建议在水稻破口前5~7天施药一次。4、病害防治的原则是预防为主,治疗为辅。5、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用于水稻,防治多种害虫。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对蜜蜂、鱼类、水生物、家蚕有毒,用药时远离。2.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如防护罩、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4. 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及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的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 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时注意安全防护,若误服,立即到医院诊治、医生使用,对症治疗(去除污物,注意生命体征),无特效解毒剂。如不慎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沾上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安置好,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