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11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3-16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农药名称: | 咪鲜·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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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0.3%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恶苗病 | 2223-250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水稻 | 稻蓟马 | 2223-250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拌种包衣。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按药种比称取药液和种子,即100克药液,充分摇匀后加水100毫升,对应称取4.0-5.0公斤种子,边搅拌种子边将稀释的药液缓慢倒入,直至药液均匀包裹种子表面,摊开晾干或晾干后,便可按常规方法浸种催芽。4.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咪鲜胺药和吡虫啉复配的拌种剂,能有效防治水稻苗期恶苗病和蓟马。 |
注意事项 |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科学合理用药。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拌种后不能闷种、晒种。3.处理过的种子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尽快使用,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畜禽,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9.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