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1119 首次批准日期: 2018-3-16 有效期至: 2028-3-15
农药名称: 五氟·丙草胺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辉隆集团银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30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1%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五氟磺草胺 penoxsulam 1%
丙草胺 pretilachlor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100-130毫升/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移栽5—10天,返青时,于稗草1.5—2.5叶期施药,施药时保持3—5厘米水层,并保水5—7天。2.施药量按稗草密度和叶龄确定,稗草密度大、草龄大,使用上限用药量。3.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磺酰胺类除草剂五氟磺草胺和丙草胺原药混配而成,毒土处理可以防除水稻移栽田中的稗草(包括稻稗)、一年生阔叶草和一年生莎草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在东北、西北秧田,须根据当地示范试验结果使用。2.施药前后一周如遇最低温度低于15°C天气,或者施药后5天内有5°C以上大幅降温,存在药害风险,不推荐使用。3.不宜在缺水田、漏水田及盐碱田的田块使用。4.缓苗期、秧苗长势弱,存在药害风险,不推荐使用。5.混用其他药剂请先小面积测试或咨询当地技术部门。6.制种田因品种较多,须根据当地示范结果使用。7.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8.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水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9.清洗喷药器械或废弃药液时,切忌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0.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眼或皮肤刺激。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1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几分钟。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3.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4.皮肤沾附:脱去被溅到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5.给医护人员的提示:可用乙醇和血透析方法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