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10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3-16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农药名称: | 硝磺草酮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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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齐齐哈尔盛泽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硝磺草酮 | mesotrione | 8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6-8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时间:水稻移栽后7~10天,水稻返青追肥时。 2.施药时保证水层在3-5厘米,保水5-7天,避免水层淹没稻苗心叶。3.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4.正常气候条件下,本品对后茬作物安全,但后茬种植甜菜、苜蓿、烟草、蔬菜、油菜、豆类需先做试验,后种植。一年两熟制地区,后茬作物不得种植油菜。本品对豆类、十字花科作物敏感,施药时须防止飘移,以免其他作物发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硝磺草酮为p-羟苯基丙酮酸双氧酶抑制剂,最终抑制类胡萝卜素合成。可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部分籼稻及其亲缘水稻品种安全性较差,大面积推广前应先开展小范围试验。移栽水稻缓苗不充分勿用该药。勿超剂量使用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2.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在间隔7天内使用,请勿将本品与悬浮肥料、乳油剂型的苗后茎叶处理剂混用。3.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 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 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