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02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14 | 有效期至: | 2028-2-13 |
农药名称: | 西玛津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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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西玛津 | simazine | 9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外观为白色粉末,在中性、酸性及弱碱性介质中稳定,在紫外光照下分解。属三嗪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土壤处理除草剂。根吸收该有效成分传导到绿色叶片,抑制光合作用使杂草致死。土壤中持效期长达1年。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废弃包装处理方法,量小时,用腐蚀酸分解或用掩埋法处置。若可能,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用安全掩埋法处置。2.接触药剂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装卸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装卸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3.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4.本品可燃。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氯化氢。5.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俄废弃物质,不能污染水源,鱼塘。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对眼、皮肤、呼吸道有刺激作用。2.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误入眼要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若误服,病人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或饮足量温水,催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梨醇及活性炭导泻。4.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保持容器密封。2.远离儿童、热源和火源,加锁贮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3.严禁与酸类、氧化剂混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