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065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2-9 | 有效期至: | 2028-2-8 |
农药名称: | 吡唑醚菌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08-06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唑醚菌酯 | pyraclostrobin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葱 | 紫斑病 | 24-40毫升/亩 | 喷雾 |
大葱 | 霜霉病 | 24-40毫升/亩 | 喷雾 |
芦笋 | 褐斑病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蒜薹(贮藏期) | 灰霉病 | 1000-2000倍 | 浸梢 |
金银花 | 白粉病 | 稀释1000-1500倍 | 喷雾 |
香蕉 | 叶斑病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香蕉叶斑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3次,间隔10-15天。2.金银花白粉病发生初期喷雾施药2次,间隔7天(避免采花期用药)。3.蒜薹入库时浸蘸薹梢1次。4.大葱紫斑病、霜霉病发生初期兑水喷雾施药2次,间隔7天。5. 于芦笋褐斑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施药2次,间隔7天。6.本品安全间隔期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香蕉42天,3次;金银花5天,2次;蒜薹90天,1次;大葱14 天,2次;芦笋2次,3天。7.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吡唑醚菌酯是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为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对孢子萌发和菌丝生长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具有保护、治疗和内吸传导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毒性高,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或倾倒药液,避免药液及废液污染水源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使用本品时要穿戴防护镜和胶皮手套、防护衣物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如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