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300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2-3 | 有效期至: | 2028-2-2 |
农药名称: | 甲维·氯虫苯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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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1.6% | ||
备注: | 质量浓度124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8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6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2.6% |
氯虫苯甲酰胺 | chlorantraniliprole | 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6-1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在甘蓝小菜蛾卵孵高峰期至3龄前幼虫盛期喷雾施药1次。施药时视作物种植密度,生育期等情况建议亩兑水30—60公斤/亩。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施药间隔7天,安全间隔期7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氯虫苯甲酰胺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叶片渗透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帽子、手套、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手和洗脸及其他被污染的部位。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未用完的药剂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6.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对眼睛有刺激性。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