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016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4 | 有效期至: | 2028-1-23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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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蚜虫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建议于蚜虫低龄幼虫期或种群上升期,进行喷雾防治,视虫害发生情况可使用1-2次,配药时先放水后放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后下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吡虫啉微乳剂,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作用于烟酸乙酰胆碱脂酶受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对甘蓝蚜虫有良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元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鸟类保护区禁用。2、请避开高温和强光使用。不可与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等碱性物质混用。 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异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6、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使用不超过2次。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可服用活性炭或用催吐剂催吐,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以免误服。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