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009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17 | 有效期至: | 2028-1-16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江南绿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备注: | 2022年05月26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2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直播水稻田 | 稗草 | 5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稻苗3-5叶期,稗草1-5叶期,均可茎叶喷雾,但以稗草2.5-3.5叶施用最好;稗草叶龄大时在核准登记剂量范围内适当增加使用剂量。2、播后10-20天,施药前一天排干水,施药1-2天后灌浅水,保持2-3厘米水层,施药后5天内不能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秧苗2叶期以前不宜施药。 3、下茬作物最好是水稻、小粒谷物、玉米、高梁等耐药作物,药后8个月避免种棉花、大豆等作物,严禁种植茄科、伞形花科、锦葵科、葫芦科、豆科、菊科、旋花科作物。4、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用于防治稻田稗草的选择性除草剂,属激素型喹啉羧酸类除草剂,是一种合成激素抑制剂。药剂能被萌发的种子、根、茎及叶部迅速吸收,并迅速向茎和顶端传导,使杂草中毒死亡,与生长素类物质的作用症状相似。可以有效地防治直播田稗草。 |
注意事项 | |||
1、浸种和露芽种子对该药剂敏感,故不能在此期间用药,应在水稻2叶以后用药为宜。2、不同品种对药剂的敏感性差异不大,尽可能避免在高温下施药,严禁过量、重喷。3、本品对茄科、葫芦科、豆科和胡萝卜、芹菜和香菜等伞形花科作物相当敏感,甜菜、烟草、向日葵、豌豆、马铃薯蔬菜对本品敏感,药液飘移物对相邻田块的这些作物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注意。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5、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入空气清新处。。2、目前尚无解毒药,不慎误服,及时携标签送医院治疗。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呕吐后服活性炭,还可在炭泥中加 山梨醇导泻。 3、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运输。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