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01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1-15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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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20-1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防治对象为非耕地杂草,采用茎叶喷雾法,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施药,推荐亩使用量以120-180克/亩(有效成分900-1350克/公顷)为宜。(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如施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减低药效,应补喷。(5)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的灭生性除草剂,活性较高、除草速度较快、杀草谱较广。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可以导致植物体内氮代谢紊乱及铵的过量积累、叶绿体解体,从而光合作用受抑制,最终导致杂草死亡。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2、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避免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混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