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呋虫胺登记证PD20180108-浙江大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0108 首次批准日期: 2018-1-15 有效期至: 2028-1-14
农药名称: 呋虫胺 毒性: 低毒

杀虫剂呋虫胺登记证PD20180108-浙江大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大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3-31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呋虫胺 dinotefuran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飞虱 20-3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盛期用药,严格按照推荐剂量和推荐次数,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安全间隔期: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应间隔30天收获,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呋虫胺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具有较强的内吸活性,兼具触杀、胃毒作用,可以快速被植物吸收并向顶传导,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蜜蜂有毒,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及花期前7天禁用,施药时避免将药液喷洒到作物或杂草的花上;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赤眼蜂有风险,赤眼蜂放飞区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误服后未经医生允许,切勿催吐,如病人可吞咽,可适量饮水。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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