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00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1-15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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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36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14-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生长季节最多使用不超过2次。3、为达到最佳防治效果,推荐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使用。每亩使用制剂量兑水45-60千克均匀喷雾。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的充分发挥。 |
产品性能 | |||
虫螨腈是一种吡咯类杀虫杀螨剂,对甘蓝小菜蛾等害虫具有胃毒作用,兼有触杀活性。使用推荐剂量,虫螨腈对甘蓝具有安全性。 适用于害虫综合治理项目。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等水生动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在高虫口密度或作为清除害虫处理时使用高剂量。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轻度眼刺激。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2.眼睛溅药: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先冲洗1-2分钟后再摘掉眼镜冲洗。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送医诊治。4.误服:不慎吞服,勿催吐,携带标签,及时送医就诊。5.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医生使用:此化合物没有特殊的解毒药,误服的治疗应该控制中毒症状及临床状况。因为误将芳香烃溶剂吸入肺中,会增加化学肺炎及肺水肿的危险,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