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02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 | 有效期至: | 2028-1-10 |
农药名称: | 氰戊·敌敌畏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江南绿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2022年05月26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25%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20-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棉铃虫卵盛孵期使用最佳,虫害发生严重时用高量;2、本品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玉米、豆类、瓜类 幼苗及柳树对本品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该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后人畜才允许进入。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为胆碱酯酶抑制剂,神经毒剂,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为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鸟类、鱼类等生物有毒,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施用时应戴防护镜、面具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本品禁止用于茶树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误服 时立即洗胃、导泻,不能催吐。若判断为敌敌畏中毒为主,则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