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009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3 | 有效期至: | 2028-1-2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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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0-21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蚜虫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萝卜 | 黄条跳甲 | 60—120克/亩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柑桔树蚜虫成、若虫高峰期施药,萝卜黄条跳甲发生初期和豌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柑桔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豇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氯代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作用,可用于防治柑桔树蚜虫、萝卜黄条跳甲和豇豆蓟马。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不可与强碱性药液混用。4.残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液严禁倒入河中。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热源或火源。2.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 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