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00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3 | 有效期至: | 2028-1-2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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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外观为琥珀色均相液体,其制剂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该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抑制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废弃包装处理方法,安全掩埋法,在规定场所掩埋空容器。2.装卸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手套、穿胶靴等防护措施;装卸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装卸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3.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4.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水、废液和废弃物质要妥善处理,不能污染水源,鱼塘。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对眼、皮肤、呼吸道有轻微刺激作用。2.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病人清醒时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4.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库房中。保持容器密封。防止阳光直射。冬天要做好防冻工作,防止冻结。2.远离儿童、火源、热源,加锁贮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严禁与氧化剂混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