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203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2-12-30 | 有效期至: | 2027-12-29 |
农药名称: | 丙炔氟草胺·精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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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质量浓度(精草铵膦207克/升,丙炔氟草胺16.8克/升)。精草铵膦铵盐20.2%,227克/升。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炔氟草胺 | flumioxazin | 1.5% |
精草铵膦 | glufosinate-p | 18.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20-1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每亩兑水30—50公斤。若杂草数量多且草龄较大,应选用高剂量。2.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下雨、降雪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时应停止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若药后4小时内降雨,请重新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触杀型非选择性茎叶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应进行二次稀释后现配现用。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田块。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做好身体各部位科学合理的防护,注意个人防护,穿长衣长裤、鞋、戴手套、护目镜、戴口罩、帽子等安全防护措施。等;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和桑园及附近禁用。4.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7.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产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