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203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2-12-30 | 有效期至: | 2027-12-29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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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
备注: | 质量浓度416.6克/升(草甘膦351.6克/升,2甲4氯65克/升)。2甲4氯异丙胺盐7.3%,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4% |
2甲4氯 | MCPA | 5.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一次,兑水量30—5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生产实际兑水均匀茎叶喷雾。2.施药时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非目标植物上造成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由非选择性触杀型杂草茎叶处理除草剂草甘膦和苯氧乙酸类选择性内吸传导激素型除草剂2甲4氯复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两者混配可有效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草甘膦与土壤接触失去活性,配置药液勿用浊水以免降低药效,选择晴天喷药。2.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苹果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作物田。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口罩、眼镜等;此时不能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5.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勿使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防止发生药害。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8.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不适,请就医治疗。皮肤接触: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