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20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2-24 | 有效期至: | 2027-12-23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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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沾化国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6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125-140毫升/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时间应在上午或傍晚为宜,中午前后气温高时药液易蒸发,降低药效。2、本剂可在水稻移栽后5-7天,拌土均匀撒施用药,药后保持浅水层5-7天,但水层不要超过水稻心叶。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最终导致死亡,能够有效地防除移栽水稻田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如稗草、千金子、牛毛毡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鸭舌草、矮慈姑等。 |
注意事项 | |||
1、该剂对鱼类有毒,鱼、虾、蟹等套养稻田不要用丁草胺,残液及清洗器具的废水不准倒入湖、河与池塘等水源。每季作物使用一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不慎吸入或误服: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速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