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钾盐登记证PD20173301-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3301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2-20 有效期至: 2027-12-19
农药名称: 草甘膦钾盐 毒性: 低毒

除草剂草甘膦钾盐登记证PD20173301-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可溶液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5-08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6%
备注: 质量浓度 660克/升。草甘膦钾盐56.4%,812克/升。 2023年5月8日,增加质量浓度,变更原剂型水剂。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4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150-30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的营养生长旺盛期,兑水量30—50公斤/亩,定向茎叶喷雾。2.选择晴好天气,按防治作物、用药量、使用方法、根据杂草的株高,调节喷头高度,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3.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防止喷雾漂移对周边作物造成药害。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喷雾时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临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3.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降低药效。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施用本品后3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清洗施药器械等所产生的污水切忌倒入湖泊、河塘及其他水源,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施药前后,药械要彻底清洗干净,避免交叉污染。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严重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如不慎误服,立即引吐,并携本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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