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31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2-20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农药名称: | 多杀霉素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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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多杀霉素 | spinosad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7-10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6.25-7.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兑水喷雾,需 均匀周到,田间持效期10-14天。施药时应注意使药液均匀喷至植株各部位。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施药,兑水喷雾施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和其他杀虫剂无交互抗性。4.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 在豇豆上安全间隔期 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对害虫具有快速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残效期较长,具有一定的杀卵作用,能有效防治甘蓝小菜蛾、豇豆蓟马。 |
注意事项 | |||
1.不宜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或农药混用,以免影响药效。 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进食,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处并加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