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731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2-20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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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 | 15-20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移栽后5-7天施药,有效成分用药量22.5-30克/公顷,制剂用药量15-20克/亩,防治效果较好。2.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一种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抑制植物体内氨基酸的生物合成,使杂草的芽和根很快停止生长发育,随后整株枯死。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其药效不受温度影响,药效持久, 一次性施用,能控制水稻生长期的多种杂草危害。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阔叶作物敏感,施药和稻田排水时避免污染临近的敏感作物。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此过程中,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手脸等身体裸露部分。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如发生皮肤接触或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换洗衣物,再请医生诊治;如误服,请及时催吐,多喝水以促进排泄。然后携带标签,送医诊治。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